為具備更專業的服務品質協助聽損者,本會於108年獲得愛心企業的贊助,成立「聲聞聽語中心」。中心設立了符合國際噪音衰減值標準的「聽力檢查隔音室」,同時本會特約聽力師使用醫療等級的聽力檢查儀,為受測者進行純音、骨導、語言、聲場等測試,確保受測者在安靜的環境下,完成精確的聽力檢查報告。
109年本中心與台北市西區輔具中心、合宜輔具中心、南區輔具中心簽約合作,成為台北市輔具中心之特約聽力檢測中心,提供聽力檢測、輔具評估報告書9號表格—申請助聽器輔具評估,以及輔具評估報告25號表格—助聽器使用效益驗證。2年多來已有超過800多位聽損者透過輔具中心派案,到本中心進行聽力檢測、輔具評估。
每位來到本中心的聽損者及其家屬,本會服務人員都會給予聽力保健及聽覺輔具相關衛教,並致贈一冊【社區長者聽力照護手冊】,希望藉此推廣聽力照護知能到每一位聽障者的家庭。聽力檢測的過程中,本會服務人員第一線面對聽損身心障礙者,發現了許多聽損者其實還有生活重建的需求,例如口語溝通訓練、聽損者職務再設計、輔具適應、社會參與、人際關係活動、家庭支持等,當服務人員發現聽損者有前述相關需求,立即轉介本會其他部門,適時提供聽損者多元的服務,至今透過本會轉介至其他服務的個案超過100人。
(1)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 (局)領取及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
(2)填妥「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至指定醫院辦理鑑定。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
(3)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由鄉鎮市區公所主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應備文件
(1)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未滿 14歲未請領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
(2)申請人之 3個月內 1吋半身照片 3張
(3)申請人印章
申請補助前需先至指定之鑑定醫院或聽力所或各地輔具中心預約辦理做聽力評估,取得助聽器申請必須的「9號輔具評估報告書 (成人為 9號,嬰幼兒為 10號)」後,帶著此輔具評估報告書、身心障礙證明,即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鄉鎮市公所民政課辦理助聽器補助資格身分!(評估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補助標準
(1)雙耳聽力皆損失在 55分貝-110分貝之間補助兩支。
(2)優耳聽力在 55分貝-110分貝間、劣耳聽力劣於110分貝以上補助一支。
※台北市民請至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或台北市西區、合宜、南區輔具中心或各區之社福中心填寫申請書。
6.攜帶公文函內相關文件並填妥後,至各申請單位繳交請款(請於核定公文函日期之6個月內申請)
(1)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鄉鎮市公所民政課繳交請款資料。
(2)台北市民自111年2月1日起至台北市社會局或輔具中心或各區社福中心繳交請款資料。
▲以上資訊詳情請洽各地之辦理單位,若有遺漏請依各地所屬辦理相關單位之辦理流程為依據。